注意 | 一养殖场违规人药兽用、不建兽药用药记录,被罚20000元

   2020-11-11 22270
核心提示:鸭子网资讯 近日,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养殖场未按规定建立兽药用药记录、使用假兽药、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一案作出20000元罚款。遵义一养殖场违规使用兽药,被罚款20000元2020年9月16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绥阳县农业农村局和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对绥阳县星旺生态蛋鸡养殖场(实际经营人向某某)进行执法检查时,发
鸭子网资讯   近日,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养殖场未按规定建立兽药用药记录、使用假兽药、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一案作出20000元罚款。
 
遵义一养殖场违规使用兽药,被罚款20000元
2020年9月16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绥阳县农业农村局和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对绥阳县星旺生态蛋鸡养殖场(实际经营人向某某)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无兽药用药记录,在一黄色塑料桶内发现已经用完的人用药盐酸左旋咪唑片18瓶(空瓶)、兽用药环丙氨嗪(无生产厂家、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使用说明)1袋(空袋)。养殖场因涉嫌未按规定建立兽药用药记录、使用兽药、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被立案调查。
 
经查实,今年6月10日,向某某在遵义沙坝经营人用药的肖某药房购买了18瓶人用盐酸左旋咪唑片。购回药后,当事人将18瓶盐酸左旋咪唑片(18000片)通过拌饲料的方式,分两次饲喂给70日龄的4000只蛋鸡进行蛋鸡蛔虫、线虫等驱虫。
 
 
 
针对这一行为,执法人员对向某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向某某也深刻认识到未建立兽药用药记录、将人用药盐酸左旋咪唑片喂给蛋鸡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目前,该养殖场已补充建立兽药用药记录,停止使用人用盐酸咪唑片。
 
根据调查结论,该养殖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10月26日,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养殖场作出20000元罚款。(绥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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