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畜牧业增效和养殖农民增收。4月27日崇左市出台了《崇左市加快牛羊养殖业发展实施方案》(崇办发〔2016〕26号),根据该方案,从2017年起市、县各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牛羊养殖业发展。
依托丰富甘蔗尾梢、玉米秸杆等饲草资源,大力发展牛羊养殖业。紧密结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养殖方式,着力引进和培育牛羊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养殖大户、养殖合作社。以打造特色优势牛羊养殖业为主线,以牛羊品种改良为手段,以牧草青贮技术为措施,以强化动物疫病免疫为保障,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殖科技含量,推进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树立品牌意识,实现畜牧业增效和养殖农民增收。
附:崇左市加快牛羊养殖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牛羊养殖业发展的决定》(崇发〔2016〕26号),推进牛羊养殖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做好“两篇大文章”打好“四个攻坚战”决策部署,依托我市丰富甘蔗尾梢、玉米秸杆等饲草资源,大力发展牛羊养殖业。紧密结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养殖方式,着力引进和培育牛羊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养殖大户、养殖合作社。以打造特色优势牛羊养殖业为主线,以牛羊品种改良为手段,以牧草青贮技术为措施,以强化动物疫病免疫为保障,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殖科技含量,推进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树立品牌意识,实现畜牧业增效和养殖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不断增强牛羊养殖企业和合作社带动能力,提高养殖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推动养殖总量快速增长,打造十亿元产业。到2020年实现以下任务目标:
(一)养殖数量
全市牛饲养量达70万头以上,羊饲养量达30万只以上,牛羊养殖业产值达13.5亿元。
(二)年新增牛羊规模养殖场、示范场数量
1.年均新增牛规模场(户、小区、合作社、家庭农场)数量。全市年均新增存栏肉牛10头或年出栏5头以上的规模场(户、小区、合作社、家庭农场)300个,累计达1800个。
2.年均新增羊规模场(户、小区、合作社、家庭农场)数量。全市年均新增存栏肉羊30只或年出栏肉羊15只以上的规模户(户、小区、合作社、家庭农场)180个,累计达1100个。
3.建成牛羊标准化示范场数量。全市建成肉牛年存栏500头以上标准化示范场10个,肉羊年存栏500头以上标准化示范场15个。
三、实施范围及年限
(一)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县(市、区)达到规模标准的养殖场(户、小区、合作社、家庭农场),饲草料种植、加工企业,以及牛羊产品深加工企业。
(二)实施年限
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项目申报条件、扶持奖励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养殖场(户、小区、合作社、家庭农场)实施登记或备案管理。
3.养殖场(户、小区、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环评登记或完成环评报告。
4.无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5.扶持奖励补贴对象同时符合以下1、2、5项标准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按获得补贴奖励额度最高的项目扶持,其余其它项能同时享受补贴奖励。
(二)扶持奖励补贴对象及标准
1.龙头企业、标准化示范场、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1)龙头企业
扶持对象:能带动当地牛养殖户50户(羊养殖户100户)以上,且年总产值达2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扶持标准:财政每年扶持30万元。
查验材料:项目验收申请表,龙头企业证明材,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带动农户养殖户数及饲养量材料,企业带动农户养殖总产值档案材料。
(2)标准化示范场
奖励对象:获得自治区级或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的牛羊养殖企业。
奖励标准:获得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场企业,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企业,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查验材料:项目验收申请表,业主或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标准化示范场牌匾、证书(复印、拍照)及取得示范场文件依据。
(3)专业合作社
奖励对象:注册会员达14户及以上,年产值达140万元以上的牛羊养殖合作社,由市牛羊发展办组织人员对申报扶持的牛羊养殖合作社进行考核评分,由高到低评出20个市级示范社,进行扶持奖励。
奖励标准:市级财政一次性扶持奖励10万元。
查验材料:项目验收申请表,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会员注册花名册、财务报表,开展业务培训、会议、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4)家庭农场
奖励对象: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羊300只以上),产值20万元以上,被评为市级示范的家庭农场。奖励对象和条件与《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崇政办发〔2016〕46号)一致,同时符合奖励标准的,不能重复申报。
奖励标准:市级财政一次性扶持奖励5万元。
查验材料:项目验收申请表,法人代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牛羊出栏材料证明(牛羊产地检疫申报受理单),财务报表等。
2.新建(改扩建)养殖场栏舍
扶持对象:对养牛30头以上(羊300只以上)新建(改扩建)栏舍的养殖场(户、小区、合作社、家庭农场),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且新建(改扩建)栏舍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区域(非禁养区、限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为砖瓦木或钢架结构,地面为水泥地板(羊舍为高架床),有完全雨污分流、粪污处理设施和防疫设施等。
扶持标准:以新建(改扩建)栏舍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扶持150元。
查验材料:项目验收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环评登记或环评报告;新建(改扩建前后)养殖场全景、近景照片。
3.基础母牛(羊)补贴
补贴对象:基础母牛存栏5头及以上(母羊10只及以上)养殖场(户、小区、合作社、家庭农场),以见仔补母的方式补贴。
补贴标准:母牛每胎补贴1000元,母羊每胎补贴200元,多胎的,按单胎标准补贴。
查验材料:项目验收申请表,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母畜耳标号码照片、仔畜耳标号码照片,母畜和仔畜合照照片。
4.引进种牛(羊)奖励
(1)引进种牛奖励
奖励对象:通过合法的程序一次性从本市以外引进5头及以上杂交母牛的养殖业主,种牛月龄4个月以上,体重150公斤以上,且在本市内饲养4个月以上(时间以产地检疫出证日期算起)。
奖励标准:每头种牛奖励2000元。
查验材料:项目验收申请表,法人代表(业主)身份证(复印件),跨区域引种申请表,引种落地报告表,引进种牛耳标号码、种牛照片。
(2)引进种羊奖励
奖励对象:一次性从有资质的种羊场引进种羊20只及以上,经检疫合格并按规定进行圈养的养殖业主。
奖励标准:每只种羊奖励500元。
查验材料:项目验收申请表,法人代表(业主)身份证(复印件),跨区域引种申请表,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引种落地报告表,引进种羊耳标号码、种羊照片。
5.饲草料加工种植企业和牛羊产品深加工企业
(1)饲草料加工企业
补贴对象:建设有饲草加工生产线,年加工农作物秸秆、牧草等饲草料1万吨以上,且供应本市牛羊养殖使用的企业。
补贴标准:每吨补贴20元。
查验材料:项目验收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收购、销售农作物秸秆的购销合同等,年终财务报表。
(2)牛羊产品深加工企业
补贴对象:年专业屠宰加工肉牛2000头(肉羊15000只)以上的企业。
补贴标准:年屠宰加工肉牛2000-5000头(肉羊15000-30000只)的企业,每年补贴50万元;年屠宰加工肉牛5000头(肉羊30000只)以上的企业,每年补贴100万元。
查验材料:项目验收申请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年终财务报表,加工厂全景、近景照片,生产加工机器照片等。
(3)牧草种植企业
补贴对象:连片种植牧草或粮改饲牧草种植在200亩以上,且供应本市牛羊养殖使用的企业。
补贴标准:每年每亩补贴300元。
查验材料:项目验收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土地承租合同,种植牧草品种及面积,牧草销售、利用台帐,种植全景、近景照片。
6.贷款贴息
(1)牛羊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项目贷款贴息扶持
补贴对象: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大新县、天等县、宁明县、龙州县),自治区开发重点县、非贫困县(扶绥县、江州区、凭祥市)注册成立且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动贫困户的比例与贴息贷款额度挂钩)发展牛羊产业的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3号)的规定给予扶贫项目贷款政策支持。
补贴标准:在规定的贷款限额1000万元以内(专业合作社100万元以内)按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给予连续不超过3年的全额贴息。大新县、天等县、宁明县、龙州县的业主按贷款利息全额补贴,扶绥县、江州区、凭祥市的业主按贷款利息的50%补贴。
查验材料:项目验收申请表,业主或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查验业主发展牛羊产业的相关材料(包括设施设备、生产台帐、财务报表、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花名册等),银行贷款及偿还利息的凭证(复印件),扶贫部门要求的项目贷款贴息相关材料等。
(2)扶贫小额信贷
补贴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
补贴标准: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连续三年以内按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具体贴息办法按照桂开办发〔2016〕70号、177号、188号规定的政策执行)。
查验材料:项目验收申请表,扶贫小额信贷申请表(复印件)或扶贫小额信贷花名册,贫困户建档立卡档案,银行贷款的凭证(复印件),查验贫困户发展牛羊养殖业的相关材料(包括购买牛羊凭证、养殖牛羊相关相片等)。
五、项目申报及验收程序
(一)材料准备
项目业主对照申报条件,按自愿原则,根据所申报项目要求提供相应的查验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递交申请材料
业主在项目完成后向当地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递交验收申请表,水产畜牧兽医站初核汇总后递交到当地的县(市、区)牛羊发展办。
(三)验收
各县(市、区)牛羊发展办分别于每年的5月30日前或11月30日前组织验收小组,对拟验收项目进行验收。
(四)公示
验收通过后,由县级牛羊发展办将拟补贴(奖励)名单、金额在项目所在村和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牛羊发展办将材料送到当地财政部门审核。
(五)补贴(奖励)款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并审核后,财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奖励)资金及时划拨到业主银行账户。
(六)材料存档
验收表一式五份,业主一份,市、县级牛羊发展办各一份,市、县级财政部门各一份,每批项目公示审核后,由县级牛羊发展办汇总(附公示材料复印件)报市牛羊发展办和市财政局备案,并做好档案的保存。
六、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崇左市牛羊养殖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良军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玉如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覃梅副市长
吴爱红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黄权英市委副秘书长
黄德隆市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苏 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涂广宁市绩效办主任、市督查考评局局长
覃作标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蒋京华市科技局局长
赵 干市民族宗教委主任
孙建书市财政局局长
李 兵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阮高利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陆文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光恩市水利局局长
农朝日市农业局局长
张卫东市林业局局长
李 剑市审计局局长
王其苏市统计局局长
张卫红市扶贫办主任
黄国夫市工商局局长
许家恺市金融办主任
黄雨初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黎 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彭 坚市农机局局长
顾济江崇左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崇左市加快牛羊养殖业发展办公室(简称“牛羊发展办”),办公室设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黎萍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梁碧军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民族宗教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林业局、扶贫办、金融办、投资促进局、农机局、工商局、崇左供电局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牛羊发展办同时成立验收工作小组,成员由市发改、财政、环保、水产畜牧兽医、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各县(市、区)参照市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积极筹措资金
1.各级财政资金。各级财政自2017年起,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牛羊养殖业发展。其中:市本级每年安排600万元以上,江州区、扶绥县、大新县、天等县、宁明县、龙州县每年各安排500万元以上,凭祥市安排300万元以上。除明确由市级财政一次性扶持补贴奖励的项目外,其余扶持补贴奖励的项目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20%,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80%。
2.工作经费。为确保加快牛羊养殖业发展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县两级安排专项经费的2%作为工作经费,用于工作部署、检查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燃油、差旅开支等。
(三)加强科技合作
1.加强与科研、教学和推广单位的合作。与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畜牧研究所、水牛研究所、畜牧总站、草地监理中心、牧草工作站、广西大学等单位合作。利用科研院所的技术研发优势,开展优质新品种选育、疫病综合防控、健康生态养殖、牛羊产品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同时缩短科研成果转化为实用技术的调试周期,加快新技术、新成果的孵化面市进程,提高我市牛羊产业的科技进步贡献率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成立牛羊产业科技专家小组。科技专家小组主要负责牛羊繁育、饲料营养、饲养管理、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一是成立牛羊繁育专家小组。运用人工授精等技术手段培育选育出适合南方养殖(尤其是圈养)、适合市场需求,适合我市主要发展的牛羊品种。全面推广人工授精技术,并对优秀配种员给予表彰奖励。二是成立饲料营养专家小组。科学有效解决饲草来源,掌握甘蔗尾梢等农作物秸秆氨化、微化、青贮、精料配置等综合利用技术手段,实现养殖效益最大化。三是成立疫病防控专家小组。制定牛羊疫病防控要点和防治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牛羊疫病检测、监测工作,确保牛羊养殖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牛羊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抓好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山羊痘等疫病免疫工作,加强牛羊布病的监测和净化工作,建立有效免疫保护屏障,防止疫病发生和流行。严格跨省引种审批、检疫、落地报告、隔离观察、跟踪监管等制度,防止外疫传入。实行养殖全过程质量监管,规范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加强屠宰、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贩售病害动物产品等不法行为,保证牛羊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强部门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各施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牛羊养殖业快速、健康发展。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牵头做好养殖规划和养殖管理;财政部门牵头筹措资金投入牛羊养殖业发展;投资促进部门加大牛羊养殖业发展招商引资;企业用水、用电由水利和电力部门共同推进。
(六)建立绩效考评机制
将牛羊养殖业发展列入年度绩效考评。自2017年起,市政府将牛羊养殖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七)明确法律责任
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补贴奖励资金或违反规定使用扶持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财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奖励扶持资金,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八)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报送工作
本方案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联系。各县(市、区)要不断总结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进行宣传推广。
附件:1.崇左市2016—2020年牛养殖业发展目标任务表
2.崇左市2016—2020年羊养殖业发展目标任务表
3.崇左市牛羊养殖业发展项目验收申请表
4.扶持奖励验收表
5.崇左市牛羊养殖户登记表
6.崇左市牛羊养殖场(小区)备案表
7.崇左市牛羊屠宰加工企业登记表
8.崇左市饲草加工企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