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畜禽屠宰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及2018年农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
屠标发〔201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畜禽屠宰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完善畜禽屠宰标准体系,有效提升畜禽屠宰标准化水平,现面向全国开始征集2017年畜禽屠宰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及2018年农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和建议,将择优推荐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一)畜禽屠宰检验检测标准。如肉品品质检验检测规程和方法、畜禽屠宰环节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技术、非食用产品处理技术等标准。
(二)畜禽屠宰产品质量及加工技术标准。如屠宰加工产品质量、屠宰及加工技术、屠宰加工流程及工艺等标准。
(三)畜禽屠宰加工质量控制标准。如畜禽屠宰、加工、包装、贮藏等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标准。
(四)畜禽屠宰加工机械设备标准。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设备等标准。
(五)畜禽屠宰生产保障标准。屠宰厂(场)建设、屠宰厂(场)分级、屠宰车间和流水线设计、人员要求、屠宰加工辅助品等标准。
二、有关要求
(一)建议制修订的标准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和行业发展的需要。标准项目内容科学、技术成熟、方案合理、质量可控、操作性强,内容不能与现行有效的标准重复、交叉或冲突。申报的标准项目通过评审立项后通常会获得2-10万元制标经费资助。
(二)推荐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牵头提出同一领域的多个标准立项建议,在报送时按轻重缓急排序。
(三)建议制修订的行业标准项目原则上应能在一年内完成;国家标准项目应能在两年内完成。
(四)请按要求填写项目建议表(见附件1),国家标准项目应同时提交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和附件3)和标准草案,如申请强制性标准还需要撰写预研报告(见附件4)。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可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ac.gov.cn)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栏目中下载。
(五)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秘书处邮箱。
三、联系方式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屠宰标准处,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 张朝明、尤 华、高胜普
电 话:010-59194776,59194667
E-mail: tuzaibiaozhun@163.com
附件:1.2017年畜禽屠宰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及2018年农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表
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模板)
3.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模板)
4.强制性标准项目预研报告(模板)
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