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11号

   2012-08-06 7370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号)及有关规定,经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号)及有关规定,经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组织评估,吉林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已正式建成,达到国家免疫无口蹄疫区标准。   吉林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核心区为永吉县全境,缓冲区为永吉县周边的7个县级行政区域,包括吉林市的磐石市、桦甸市、船营区、丰满区及长春市的九台市、双阳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特此公告。
  农业部
  2012年8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部 公告 第1811号
反对 0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付费方式  |  联系方式  |  会员服务  |  会员管理制度  |  隐私政策  |  会员释疑问答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